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、各省直管縣(市)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:
現將《河南省“三支一扶”人員考核工作暫行規定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2021年6月7日
河南省“三支一扶”人員
考核工作暫行規定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正確評價“三支一扶”人員日常工作表現和服務業績,更好促進其在基層發揮作用,根據國家、省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,制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考核工作遵循客觀公正、民主公開、實事求是、注重實績的原則;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,平時與階段相結合,自我考核、組織考核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。
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通過我省統一招募,公開選拔到基層從事“三支一扶”服務的在崗高校畢業生。
第二章 考核內容和標準
第四條 考核的內容以“三支一扶”人員所在服務崗位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,對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五個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評價,重點考核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、日常工作表現和服務業績情況,以及承擔急難險重任務、處理復雜問題、應對重大考驗的表現等。
對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和服務部門的人員,應當突出考核服務態度、服務質量和服務承諾兌現情況,注重了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的實效,關注群眾獲得感滿意度。
“德”主要考核政治、思想素質情況和職業道德、社會公德方面的表現。
“能”主要考核業務水平、專業技能提高情況。
“勤”主要考核工作態度、出勤率和勤奮敬業情況。
“績”主要考核履行“三支一扶”崗位職責情況和完成服務單位工作任務情況。
“廉”主要考核日常行為規范,遵紀守法,廉潔自律情況。
第五條 考核工作分為平時考核、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,其中,平時考核可與服務單位的考核一并進行,是年度考核和期滿考核的依據。
第六條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。
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、社會公德;
(二)精通業務,工作能力強,專業技能水平提升快;
(三)工作責任心強,工作態度端正,愛崗敬業,勤奮踏實,工作作風過硬,出色踐行“三支一扶”精神;
(四)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出色,工作實績突出。
年度考核確定為合格等次的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、社會公德;
(二)熟悉業務,工作能力較強,專業技能水平提升較快;
